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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基础

(一)“十二五”建设成效

    法学院现有教师2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21人,其中博士4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2人。法学院现有法学1个专业,在校生规模约450人。法学专业是安徽省特色专业、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校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专业。“十二五”期间,法学院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取得了良好的建设成效。

围绕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定位,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法学院多次赴省内外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调研,邀请地方法律实务人员、省内外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的专家、毕业生代表共同参加研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实践与理论并重,校地合作,打造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

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建构模块化课程体系。为了强化职业能力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分析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在原有实践课程的基础上,还针对不同的专业能力指向,增开了系列模拟审判、模拟法庭辩论、律师实务等7门应用性课程。

针对学生在法学专业学习的不同阶段上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实践能力的差异,从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特点出发,构建贯穿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由感性到理性,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渐进性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合理设置相对独立的实践课程,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实现实践教学的系统化和规范化。新建了模拟法庭(数字化标准法庭)1个,法律诊所也建成运行。

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行探究式、讨论式、小班制等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自主学习。对于应用性强的课程,除采用讲授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方法强化学生对法律基本理论和原则的理性认识外,还注重采用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辩论法等教学方法,训练学生对法律事务的处理、对法律理论和原则的应用、对完整法律程序的掌控能力。推行考试模式改革,对学生课业成绩的评定由结果考核转变为过程考核,促进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的转变。在全校率先实行毕业论文改革,制定《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实施方案》,自2014届法学专业学生开始实行。

深化校地合作,陆续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参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制定;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学生毕业实习、专业见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来校给学生举办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走进课堂,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在法学院设立“英锐奖学金”,先后选派6名优秀律师给学生开设《律师实务》课程。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来校模拟法庭审理案件10余起,供学生观摩庭审。法学专业已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个。

大力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十二五”期间,获得省级特色专业立项建设1项,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校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项,校级教学团队项目1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项,获省级教学研究项目5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5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3项。

积极推进科研工作。“十二五”期间,获批省社科规划项目4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1项,校级人文社科项目3项;共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持续举办“政法周末大讲堂”,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来校作学术(专题)报告30余场次。应邀或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或学术会议近30人次。

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法学专任教师多数具有“双能型”师资背景或参与行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教师中有兼职律师4人,六安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2人,六安市人大法工委委员1人,六安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法律咨询专家2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裕安区人民法院陪审员1人,裕安区人民法院特邀法律咨询专家5人,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听证员1人,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5人,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1人。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地方法律实务部门聘请兼职教师6名。

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连续多年超过70%,远远超过全国20%左右的平均通过率,在省内高校中名列前茅。学生毕业当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率和研究生考试录取率曾高达40%。因为法律职业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取得提升。充分发挥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推进支部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法学院党总支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多次获得优秀,在学校的廉政文化辩论赛中,法学院学生辩论队蝉联冠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科专业单一。法学院目前只有一个专业,招生人数每年100-120人,在校生人数不足500人;法学专业自2003年开始本科招生至今,基本没有新教师补充(只在2013年引进1名硕士),原有的教师还大量流失。由于教师和学生人数较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二是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偏低,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均不甚合理。现有教师成长慢、成长难;受地域、政策等方面因素制约,引进高层次人才比较困难。科研团队形成缓慢,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科研水平不高,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全国性高层次项目上尚未有所突破。

三是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教职工紧迫感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对高校教师的角色认识不到位,对高校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够强,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还有待提高。

(三)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

1)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增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等国家方针政策为法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2)国家在宏观层面相继推进创新驱动、“一带一路”“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改革等重大发展战略,随着国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重大试点,对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法务人才将深受企业欢迎。

2、面临挑战

1)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挑战。专业建设和办学质量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学院缺乏在国内甚至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不够合理,科研能力、信息技术水平不高,人才引进难度大。部分教师没有法律实务经验,有法律实务经历的教师,也很少能将法律实务与教学科研有机结合,难以有效支撑教学科研。

2)专业建设面临挑战。全省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共有19所,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已经走在前列。在同类院校中,学科专业竞争激烈,各个院校都在大力引进人才,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赶超。我校法学专业原来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方面存在优势,在省内高校产生过较大影响,但一旦不允许在校生参加司法考试,这一优势将逐渐丧失。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立德树人,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发展之路,力争使法学院进入全省高校法学院系前列。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五年建设,学院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和运行体系、一个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一支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一批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一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学院整体办学实力进入全省高校法学院系前列。

2、具体目标

1)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优化专业结构,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力争申报1-2个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专业,“十三五”末,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人左右。加强法学专业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创造条件,进入校级“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和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重点加强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学科建设,培育1-2个校级重点学科,择优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力争与1所省内高校联合培养法律硕士。加强应用性科学研究,拓展横向研究项目,三类以上科研项目4-6项,力争国家级项目取得突破;发表学术论文30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5-10篇。

3)师资队伍建设: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3-5人左右,使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在5人左右,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达到40%,“双能型”教师比例达到50%专任教师数量25-30人。

4)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推进新一轮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程学分达到总学分的35-40%;新建财经法务实验室1个,新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个左右。

5)产学研合作与对外交流:形成产学研合作育人新模式,打造产学研合作育人平台;签订校企实质性合作协议4-5个,建立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2个。教师赴海外交流、访学1-2人,学生赴校外交流、学习6-8人,赴海外交流、学习1-2人。

6)品牌文化建设与文明创建: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持续举办“政法周末大讲堂”、“未来律师辩论赛”和“检校”友谊辩论赛;“政法周末大讲堂”每年举办7-8期,“未来律师辩论赛”、“检校”友谊辩论赛每年举办1届;把“政法周末大讲堂”培育打造成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校园文化品牌。

7)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1-2个党建活动品牌,获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1-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围绕育人目标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扩大对外宣传,每年向学校网站提供新闻稿件不少于50篇。

三、主要建设举措

(一)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

——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企业发展需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不断调整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搭建有利于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有机结合的教学平台。

——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育人新模式,构建课堂教学、企业实地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课外教学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开发协同育人教学项目,使学生在实地教学和项目教学中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优化课程体系,对应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合理设置模块化课程,按照知识领域、知识单元、知识点重构专业课程体系。

——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推行探究式、讨论式、小班制等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完善考试模式改革,促进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的转变。推行本考生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习导师,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

(二)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实施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制定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方案,出台激励措施,引导教师进平台、进团队、进项目。开展院内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制度。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廉政文化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优化学术团队和梯队结构,壮大科研队伍,加强科研力量;根据国家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围绕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培育优势特色领域。

——促进科研项目建设与成果产出。坚持项目申报与研究并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人文社科项目,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与结项工作。

——参与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打造大别山绿色智库为契机,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产出系列化。

(三)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坚持引培并举,推进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博士、教授引进力度;鼓励2-4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赴名校访学,鼓励教师赴海外交流、访学。

——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机制。优化人才队伍成长与发展环境,适应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岗位聘任与考核制度,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投入教学和学生工作。重点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增强学院发展的后劲。

——加强“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拓展教师赴实务部门和企业锻炼学习平台,增强专业实践能力;从实务部门和企业聘请经验丰富的实务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不断健全“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体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教师纪律教育、责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

——持续推进新一轮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程,以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不断完善课程实验、集中实践、素质拓展、创新创业训练“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强化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

——不断深化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课程改革。改革毕业论文的单一写作模式,实现毕业论文形式的多样化,突出实践性特点;鼓励学生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围绕实习中的真实法律问题撰写毕业论文。

——加强原有的法学应用实验室(模拟法庭)建设,增设财经法务实验室;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设立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

(五)产学研合作与对外交流

——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育人新模式,逐步打造“三共建、四合作”的产学研合作育人体系。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培育打造产学研合作育人平台。

——依托学科专业平台,开展海外对口交流合作。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交流、访学;拓展学生海外、校际交流项目,选派学生赴海外或者国内其他高校交流、学习。

(六)品牌文化建设与文明创建

——持续举办“政法周末大讲堂”,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采取学术(专题)讲座、报告、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通过对当代中国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相关知识的深入讲解与透彻介绍,拓宽学生眼界和胸襟,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持续举办“未来律师辩论赛”。辩论赛是对学生素质的全方位训练,学生通过参加辩论赛,不仅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还增加了知识积累,扩大了知识面。

——系列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教风建设,积极培育师生文明素养,不断提高学院文明形象品位。

(七)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工作基础。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成果。建立并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继续规范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按照新党章要求,明确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严把党员队伍入口质量关;创新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不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服务奉献意识。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按照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理论与法规,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院组织结构,做好教(工)代会、学术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构建起决策、执行、监督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的治理体系。系统梳理各项规章制度,适时进行“废、改、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二)完善办学经费筹措与后勤保障机制。开源与节流并举,严格推进预算与执行工作,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拓展社会服务渠道,挖掘社会办学资源,大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和校友对学院的资助和支持。争取行业、企业在学院设立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及在学生活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三)加强规划的分解和执行。将“十三五”规划与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分步骤有序推进;将规划内容分解到相关教研室、实验室,形成总分结合、责任明确的执行体系和执行合力;开展定期跟踪和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结合院内外形势和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适时调整规划。

五、附表

法学院“十三五”重点建设发展任务分解表

年度

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

新专业申报

0

1

1

0

0

法学专业建设

完成省级特色专业建设

申报校级“专业特区”、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在校生规模

440

480

640

810

970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学科建设

0

0

培育1个校级重点学科

培育1个校级重点学科

力争申报1个省级重点学科

科研立项

1-2

1-2

1-2

1-2

1-2

发表论文

5-6

5-6

5-6

5-6

5-6

师资队伍建设

人才引进

0

硕士以上1-2

硕士以上1-2

硕士以上1-2

硕士以上1-2

“双能型”师资比例

20%

30%

35%

40%

50%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25%

30%

30%

35%

40%

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

实验室建设

0

0

申报1

0

0

校外实习基地

1

1

1

1

1

实践教学

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优化实践课程设置

实践课程学分达35%

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完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产学研合作与对外交流

签订校地合作协议

0

1

1

1

1

建立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0

0

0

申报1

申报1

教师赴海外交流

1

0

1

0

0

学生赴校外交流

0

0

2-3

2-3

2-3

品牌文化建设与文明创建

政法周末大讲堂

7-8

7-8

7-8

7-8

7-8

未来律师辩论赛

1

1

1

1

1

检校友谊辩论赛

1

1

1

1

1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创建党建活动品牌

0

0

0

1

1

荣誉称号

0

0

0

1

1

对外宣传稿件数量

50

50

5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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