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10月23日下午,应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文科资深教授、著名法学家张文显莅临皖西学院并做客“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85期,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专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友锐,党委副书记胡林娜,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法学院师生300多人聆听了报告。黄友锐主持报告并总结。
报告开始,张文显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史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围绕报告主题,张文显从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及其核心要义。张文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脉络。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六大板块,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并对每一板块内容逐一进行系统阐述。
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张文显强调,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来,经过10年的建设,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对外法律工具箱不够充实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张文显指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必须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逻辑。张文显认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重要标志,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的理论表达和学理表征。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包括宪法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监督和制约公权、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秩序、促进人类和平、立足本国国情、法治文明互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特色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大国法治、赓续中华法治文明、面向全球化等方面。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完美结合构成了法治现代化的中国范式。
张文显教授报告站位高远、内容丰富、法理深厚、逻辑缜密,廓清了我们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认识,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丰盛的学术大餐。报告结束后,张文显教授亲切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员会委员,国家“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学部召集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重大专项总召集人、教育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重大专项总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副部长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评议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第五、六、七届理事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等。
(文/王雪 图/刘盖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