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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法学院教师参加2024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培训
发布时间: 2024-08-24 浏览次数: 10

为适应高校财税法学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联合创办了“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项目”。2024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于2024726-31日在贵阳举办。此次培训以“财产税、资源环保税与关税法”为主题,由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贵州省青年法学会、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协办。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财税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和博士研究生100多人参加了研修培训。皖西学院法学院青年教师王雪参加此次研修活动。

研修班邀请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学者专家授课,采用示范课程、专题讲座、学员论坛、实务沙龙等多种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入研修,聚焦财产税、资源保护税及关税等小税种的理论前沿问题,生动展示了小税种法律制度研究和适用中的各种问题,搭起了理论研究与实务的桥梁。

在为期6天的培训中,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建文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重庆大学陈晴教授、上海海关学院崔志坤教授、首都经贸大学褚睿刚副教授为参加培训学员分别以“税收违法与犯罪的界限问题,财产课税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机制,房地产税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关税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从传统走向现代:资源税法教学的时代回应”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少英教授、欧阳天健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赵菁为参加培训学员分享教学经验和示范课程讲解,贵州慧纳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针对房地产税的改革趋势进行实务交流。

本期研修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学习,也有实务讨论;研修形式多样,除财税法示范课程外,还有专题讲授、实务交流、学员论坛等。培训期间,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各项研修课程与活动,并就财税法学教学和课程开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借此提升自身教学和研究水平。

(文图/王雪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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