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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青年学者韩康做客皖西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做依法战疫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26 浏览次数: 17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国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325日下午,应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华东理工大学青年学者、复旦大学法学博士韩康做客皖西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59期,为我校师生作“以律为剑 依法战疫: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的罪与罚”专题报告。法学院300多名师生线上线下聆听了报告,法学院院长刘鑫主持报告并作总结。

报告中,韩康以20217月南京“毛老太”案为切入点,对《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从犯罪对象、入罪标准、行为模式、刑法幅度、此罪与彼罪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韩康指出,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该罪的成立条件一是行为人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二是行为人要造成“疾病传播,或者疾病传播的危险”;他强调,本罪是“危险犯”而非“行为犯”如果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本不可能造成疾病传播,自然不成立本罪。韩康通过具体事例分析了该罪的行为模式,如瞒报行程、逃避隔离、伪造绿码……韩康通过对比分析了“妨害污染病防治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报告中,韩康还对该罪的理论延伸--期待可能性进行了拓展分析,他强调,疫情防控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不能手软。

韩康报告具有很高的政策性、学术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报告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听了韩康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互动环节,韩康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刘鑫在总结时要求法学院全体师生要认清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要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全力保持好校园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

本期政法周末大讲堂由法学院、校办公室和校疫情防控办共同主办。(文/姚德军 图/贾良国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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