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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8-23 浏览次数: 11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规范学习活动,提高学习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习目的、内容

    第一条 学习目的。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职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理论水平;掌握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和新形势、新要求,了解和掌握学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改革发展上来,提升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为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条 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高等教育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重大时事政治及近期的热点和焦点;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决策部署等。组织党员学习党史、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章  学习时间与学习形式

    第三条 学习时间。政治理论学习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可根据学院实际进行安排。不得随意占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确保理论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第四条 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提高学习效果。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五条 鼓励教职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要根据校党委指导性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学习计划;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工作;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和出勤情况等。

    第七条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和集体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扎实地进行。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学习讨论不认真、不深入或走过场的现象,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第九条 学院党委要及时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利用校园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有关政治理论学习动态、信息、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学院形成比学习、比进步、比工作、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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