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届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院发[2013]131号)、《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通知》(院教[2016]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法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道全 储召红
副组长:潘 樾 陈同发
成 员:许庆祝 赵德玖 张 涓 汪云鹤
领导组具体负责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毕业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审定毕业论文成绩、进行毕业论文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7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6月下旬,拟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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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论文形式及具体要求
(一)毕业论文形式
1、理论研究论文
这是传统形式的论文,侧重于文献资料的查阅、收集和分析,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进行初步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训练。
2、实践案例评析
这种形式的论文主要是考察和训练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运用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侧重于学生对参与案件办理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对案件尤其是实践中的争议案件或者疑难案件进行法理分析。
3、公开发表论文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可以申请替代毕业论文。
4、项目成果
学生在校期间,主持完成的符合《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可以申请以项目成果替代毕业论文。
(二)具体要求
见《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实施方案》。
四、其他要求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选题要充分考虑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一致性,选题要做到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应用性。毕业论文应做到一人一题;选题更新率应大于80%。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要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规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和写作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按照各阶段的任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论文指导工作。
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严格把关,对发现有论文作假行为的,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学生要正确处理好毕业论文撰写与复习迎考、毕业实习的关系,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态度不端正、写作进度严重迟延的,在评定毕业论文成绩时降低等级,直至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7、毕业论文所需有关附件材料必须直接从政法学院“下载专区”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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