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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6-07-04 浏览次数: 691

 

根据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关于专业实习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对2013级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毕业实习,检验学生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使学生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把理论知识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巩固专业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毕业实习,也使学生有目的地参与到法律实务中,了解法律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学习基本的工作方法,初步获得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二、实习组织领导

(一)成立政法学院2013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道全   储召红

副组长:潘 樾    陈同发

  员:许庆祝   赵德玖   张 涓   汪云鹤

(二)实习带队教师安排

集中实习带队教师由法学教研室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配备1名带队教师;分散实习由学院安排教师对实习情况进行巡视。

三、实习方式

(一)实习方式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

(二)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在实习基地进行;分散实习由学生在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

(三)分散实习需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填写《皖西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家长同意,接收单位签署意见,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签署分散实习安全责任书。

(四)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选派。

四、实习时间

2016108124(第714周)

五、实习内容

实习的单位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实习生应尽可能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案件办理工作。由于实习单位的性质不同,实习的具体内容不作统一要求,但总的要求是在有限的实习期内尽可能了解和接触各种类型案件,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性事务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尽可能完整地参与办理完一个案件。

六、实习要求

(一)带队教师职责

1、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准备工作;组织学生如期、安全地到实习单位报到,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安排好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和实习指导老师。

2、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关心学生的实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3、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配合,对学生参与办案、撰写实习笔记和实习总结进行必要指导,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实习生职责

1、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切实有效地进入专业实习,达到规定的实习时数与质量要求。凡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不予毕业。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实习活动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因故必须请假时,要向指导老师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及假满不归者,均按旷课处理。根据实习单位安排,严格执行规定的实习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尊重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定期向指导教师、带队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共同提高。

4、保证实习安全,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5、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岗位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要注意调查研究,积累有关资料,了解实务部门工作方法及内部业务联系,及时予以总结,以便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学生务必在2016年秋学期开学时按期返校,做好毕业论文选题申报和毕业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生在实习期间,须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保持联系,以保证毕业论文工作按计划进行。选择撰写“案件评析”形式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在实习期间收集自己参与具体案件办理过程的材料,作为毕业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3、实习结束后,学生须按时返校,对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如实习单位要求学生继续实习,不能按期返校,学生需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七、实习成绩评定

(一)学生实习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中等(71-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占综合成绩的70%;实习手册填写(包括格式、字数、内容等)是否认真占20%;是否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实习材料占10%

(二)对于实习内容与专业无关,实习期间请假、缺勤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实习手册填写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的学生,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八、实习动员和总结

(一)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学生离校前,各班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强调毕业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实习要求、时间安排、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实习手册的填写、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教育等内容。

(二)实习结束返校后,各组带队教师和巡视教师要组织本小组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对实习材料认真进行整理归档。

 

 

政法学院

                                       2016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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