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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教师应邀参加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5-04-27 浏览次数: 456

41819日,由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2015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我校政法学院老师陈娟、汪云鹤应邀参加此次学术研讨会。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于2004年精心创办、重点培育和全力打造的一个知识产权学术盛会和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现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受到了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本次会议汇聚了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局等司法、行政机关领军人物,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代表、新闻媒体500余人。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主持,吴汉东教授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三个基本观点:一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现象。创新包括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包括法律创新、政策创新、体制与机制的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被称为制度文明的典范,本身就是一场非物质化的革命,是制度创新的成果。与制度创新相对应的是知识创新,包括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当今社会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创新,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创新正在改变我们的现在,创新也将赢取中国的未来。二是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当中,起着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作用,为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提供基本规范,很多学者把它称为创新之法、产业之法。保护创新是一个现代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三是知识产权强国是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基本方略。知识产权强国是以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并保障创新发展的先进国家。从现代化和法制化的意义来说,知识产权强国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品质,它既是创新型国家,也是法治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国集中地彰显了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度文明建设的现代化特性。当今世界,创新大国当然是知识产权强国,同样,知识产权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支撑显得更加必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南京理工大学校长王晓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田力普、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腾讯公司副总裁江波分别致辞。开幕式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景川、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Peter Drahons、韩国江原大学法学院教授郑镇根、牛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员Graham Dutfield等分别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问题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监管制度、“韩国非版权的侵权相关事件”、“推动合成生物学的创新”等相关主题做了报告。

学术专题讨论阶段,会议以“文化繁荣与著作权制度”、“品牌经济与商标制度”、“创新发展与专利制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五个专题分论坛形式进行了学者讲座及学术交流。

本次会议规模是南湖论坛举办以来最盛大的一次,论坛的成功召开对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的深入研究和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图/汪云鹤 审/张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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