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应邀作题为“案例教学与案例研究”的专题报告。李友根教授从为何要进行案例教学、如何进行案例教学、案例教学的难点、案例研究的方法、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和案例教学的几点体会等六个方面对法学专业开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案例教学的本质和具体实施、案例教学和案例研究存在的困难等进行了深入解析和阐释。报告结束后,8位教师代表进行了交流研讨,张道全院长和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盛鹏院长共同担任交流研讨阶段的主持人。
11日上午,交流研讨在社科A楼304会议室继续进行,先后有16位教师代表或结合本校实际、或结合教学实际、或结合国外访学经历,围绕法学本科教学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安徽大学法学院毕金平副院长在闭幕式上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参与研讨的人数多,发言质量高,效果显著。会议研讨的内容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从宏观上探讨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如人才培养理念、应用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交流与思考,如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构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教学等实践课程教学的实施与评价;三是域外法学教育的介绍与借鉴,如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的法学教育。此次研讨,是对我省法学本科教学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存在问题的反思,通过交流研讨,将促进我省法学本科教育进一步理清思路,积极探索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