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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教育提高班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 2013-11-05 浏览次数: 299

 

为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皖西学院加强党校建设的意见》和院党[2010]44号《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办法》的有关规定,政法学院分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教育提高班培训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党校培训,使学员进一步懂得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提高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努力实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组织上入党之前,切实解决好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于预备党员加强继续教育和培养,使之成为一名思想上组织上合格的党员。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1、培训以党建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程》为主要教材。以专题讲座方式按规定课时、观看视频,小组学习讨论、考试等内容。

2、培训时间:20131116日——2012122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1、基础班: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各方面表现积极,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不低于前30%,经辅导员和党总支部研究确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学生干部,参加人员按学校培训人数确定为学生数10%

2、提高班:学生党员、学生预备党员。

四、培训组织划分:

1、班主任:学生支部书记 张自伟

2、基础班负责人     邵伟

3、提高班负责人     沈叶亮、侯超

五、培训纪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旷课。

集中辅导时,限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需先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报请党总支签署意见(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由班主任报党校批准)。请假三次者不予结业,无故旷课达二次者给予除名,在校期间不再允许其参加培训。

(二)严格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集中辅导时,党校班主任负责考勤。实行点名制度,到课率情况,当场公布,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者不予结业。

(三)严格课堂纪律。

上课要保持课堂肃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保持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不准乱刻乱画。

(四)严格落实自学制度。

学员的培训时间,每天要抽出12小时自学教材,把握重点,理解实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班主任在学习结束时,将检查学习笔记。

(五)严格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资格;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六、班主任职责:

1、按上述要求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2、收费、发书;

3、计算学员成绩(平时成绩30%,结业考试70%),

4、协助校党校做好证书填写工作。

、相关事项:

1、辅导员和团支部、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做好推荐工作,116日前上报名单。

2、学生党支部做好培训班各项筹备工作。

                                                       

 

 

政法学院党总支

20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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