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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201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3-07-08 浏览次数: 667

为切实做好2014届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皖西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院发[2003]161号)、《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专业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通知》(院教[2013]78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法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道全  储召红

副组长:潘 樾   陈 兰

  员:许庆祝  胡旺存  张 涓  张小姣  汪云鹤

领导组具体负责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毕业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审定毕业论文成绩、进行毕业论文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36月下旬,拟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75前,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及要求。

391前,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在院网页公布指导教师信息及毕业论文选题范围。

4910922,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共同商定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将确定的毕业论文选题报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审定。

5923930,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612161231,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审阅开题报告。

720141133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初稿。

82014430前,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直至最终定稿。

920145151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毕业论文成绩。

10201451165,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112014615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分析总结,将毕业论文工作材料整理存档。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首次参加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

2、指导教师和学生要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规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和写作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毕业论文选题应尽量结合教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注意避免选题的重复,同时要充分考虑论文选题与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学校现有教学条件及参考资料情况,选题要做到科学研究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毕业论文要做到一人一题,选题更新率应大于80%

4、指导教师要按照各阶段的任务安排,认真完成论文指导工作,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随时对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认真履行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职责,对发现有论文作假行为的,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学生要正确处理好毕业论文撰写与复习迎考、毕业实习的关系,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态度不端正、写作进度严重迟延的,在评定毕业论文成绩时降低等级,直至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7、毕业论文所需有关材料直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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