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召开2013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
2012-06-27
浏览次数:
155
根据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2013届本科学生自下学期开始进入毕业综合实践教学阶段,为保证各项实践教学内容顺利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政法学院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分别制定了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在动员会上,潘樾副院长首先简单介绍了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校关于实习工作、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解读了政法学院201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让2013届毕业生对最后一学年的学习任务有一个全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