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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02 浏览次数: 367

为切实做好2009届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确保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按时、按质完成,根据《皖西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院发[2003]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0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在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

 领导组具体负责制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毕业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答辩、审定论文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09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1107,拟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1071015,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公布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在系网上公布论文选题,确定学生论文指导教师。

310161022,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指导、帮助学生搜集资料,确定学生论文选题。

410231030,指导教师填写纸质毕业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同时指导学生开题。

51111110,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学生填写开题报告。

611111225,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初稿,填写指导记录表。系开展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检查表。

72009430前,学生修改毕业论文初稿、二稿、三稿直至最终定稿;指导教师审阅论文修改稿并填写指导记录表。

85417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毕业论文成绩。

951831日,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106月上旬,组织优秀毕业论文再答辩。

116月中旬,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分析、总结,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2)近三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首次参加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

2、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和2009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教师所出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应注意避免选题的重复,同时要充分考虑论文选题与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学校现有教学条件及参考资料情况,要切实做到科学研究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确保做到一人一题,选题数量必须大于毕业生数。

4、每位指导教师要按各阶段任务安排,认真完成论文指导工作,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随时对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5、毕业论文所需有关材料可直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备注:学生分组及指导教师安排见系网页下载专区

                                                 

                                                   

 

二○○八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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