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届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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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皖西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暂行规定》(院发[2003]161号)和《关于做好2008届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系发[2007] 26号)等文件要求,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决定对20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及指导教师的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检查方式
指导教师自查和系检查同步进行。
三、检查时间
⒈ 4月16-23日指导教师自查,请各指导教师于4日23日前将自查情况送系教学秘书办公室。
⒉ 4月24-30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
⒈ 学生向指导教师介绍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⒉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计划进程,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的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情况。
⒋ 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教师指导情况。
⒌ 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结果公布
中期检查结束后,系将公布抽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