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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届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02 浏览次数: 192

各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皖西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暂行规定》(院发[2003]161号)和《关于做好2008届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系发[2007] 26号)等文件要求,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决定对200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及指导教师的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检查方式

指导教师自查和系检查同步进行。

三、检查时间

416-23日指导教师自查,请各指导教师于423日前将自查情况送系教学秘书办公室。

424-30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

⒈ 学生向指导教师介绍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⒉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计划进程,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的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情况。

⒋ 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教师指导情况。

⒌ 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结果公布

中期检查结束后,系将公布抽查情况。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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