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8届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根据《皖西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院发[2003]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
系成立2008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鑫
副组长:潘樾
成 员:许庆祝 龚义年 赵德玖 晏宗武 张小姣
曹映来 汪海燕
领导组具体负责制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选题、开展毕业论文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答辩、审定论文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凡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得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①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②近两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系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首次参加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
2、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和08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教师所出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应注意避免选题的重复及与上届选题的重复率,同时要充分考虑论文选题与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学校现有教学条件及参考资料情况,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确保做到一人一题,选题数量必须大于毕业生数。
4、毕业论文所需有关材料可直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三、时间安排
2008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上旬,系拟订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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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月下旬至本学期末,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审阅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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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月下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论文成绩。
10、6月上旬,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11、6月中旬,学生优秀毕业论文答辩。
12、6月下旬,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分析,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组织省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选。
请指导教师按各阶段任务安排,认真完成论文指导工作,系领导组随时对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