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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金课 助力教学改革—皖西学院法学院持续推行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1-08 浏览次数: 398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经过三年左右时间,打造建成万门左右国家级和万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简称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让学生能够享受到更数量和高水平的“金课”。近年来,法学院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和安徽省法学一流专业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着力打造“金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1.优化教学内容,突出课程思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这里所说的思政教育既包括思想政治课的教育,也包括其他专业课的思政教育。法学专业课程的思政教育工作尤其重要,要使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育人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强化高校法学专业课程的思政教育。

法学课程与时政结合紧密,如《宪法学》课程,为了适应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教师及时修订教学大纲、制定课程改革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对课程内容作进一步整合与梳理。在《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中,为了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司法改革成果,教师对《刑事诉讼法》教学的内容作了及时调整与跟进,将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最新刑事诉讼法内容增加到教学中去。

2.改变传统的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能力,围绕现实问题设计调整和充实原有的教学内容。在《刑法分论》课程教学中,授课教师压缩课堂理论教学学时,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比重,要求学生能够对分论所涉及到的各个罪名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等熟练掌握并运用大量实践案例帮助同学们理解各个罪名。教师还充实新的理论内容,加强学术教育,给同学们介绍国内外学者的学术观点以及最新的研究方向,拓宽专业视野,领悟和掌握法律的精神。加强和实务部门的合作,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走进课堂,用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同学们理解实践问题。

针对《商法》内容繁杂,学习难度大的特点,授课老师结合以往的教学经验,本学期重新修订了商法教学大纲,在增加总课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如公司法是商法的核心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司法实践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因此本学期教师在教学中加大了公司法的教学力度。主要表现为公司法的课时总量增加,达到总学时的近三分之一以上,并在讲授时增加了公司法案例讲解的课时数,力求学生在准确把握公司法基本制度的同时深入理解具体制度背后的基本法理,保证绝大部分学生能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3.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提高学生参与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变教师主体为学生主体,让学生成为课堂教学中的主角,变被动听课为主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新型师生互动模式。将传统教学模式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翻转课堂,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强了师生互动。《宪法学》教学中,教师利用超星“学习通”布置作业,发布通知,课堂选人,发布话题讨论等等,这样不仅学生上课可以与老师进行实时互动,课下也可以在平台进行答疑交流。

实施辩论式教学,锻炼学生思辨能力。法学是个建立在形式逻辑思维与辩证逻辑思维基础之上的思辩性学科。包括“思”与“辩”在内的思辩能力是法科学生的核心能力。以辩论性为主要方式与载体构建辩论性教学模式,是培养高校法科生思辩能力的有效途径。在《法理学》课程教学中,教师有意识地加强这方面的培养。在教学活动中,在讲清基本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入不同的相关观点,让学生在不同的观点交锋中体会思考的趣味与思维方式的不同,让学生养成发现问题和勤于思考的习惯。通过班级内部辩论与班级之间辩论,理论型辩论与案例型辩论等多种方式,就“法应不应有自身的价值”、“官方当初应不应阻止汇源果汁股权出售”等话题展开交流,推进学习的深入、检验知识的运用。

以讲授法为主,辅之以案例教学法、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对于复杂的理论,学生通过自学不可能理解的部分,教师采取讲授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透过理论的薄纱理解刑法理论的精髓,从而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通过观摩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法律信仰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理念;通过模拟法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应用能力,有利于学生对法律制度尤其是对程序法律制度的切身体验与理解;通过“诊所式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操作能力和从各种角度观察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从实践的经验中获得学习法律的技巧。

4.改革校内教师主讲的单一形式,引进法律实务界人士参与课堂教学。结合课程内容,采用请进来的方式,引进法律实务界尤其是司法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士,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和专业知识进行介绍,分析典型案件,让学生了解相关法律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障碍以及当前处理的方法、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等,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激发学生研究这些问题的热情,并为新的探究指明方向。

2019年,法学院分别邀请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张超,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劳动法实务专家汪勇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张超敏,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叶少勇,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徐朝律师、张世金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走进课堂,讲授法律实务课程。

5.学习效果注重过程性评价,侧重能力考核。教师对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不再局限于结果的一次性评价,而是根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展开分阶段对全过程进行多次评价,在课堂提出问题阶段、讨论和分析问题阶段、庭审观摩和见习阶段、问题解决阶段、总结展示阶段,对学生及学生团队的表现作出具体评价。在考核方式上,打破过去标准单一、分数至上的桎梏,从传统单一的期末理论考核逐步过渡到综合平时学习、实践能力、专业能力等多重要素的过程考核。成绩结构由原来两部分(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变为三部分(平时成绩20%+自选项目20%+期末成绩60%),弱化期末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增加自选项目,突出对学生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小论文、案例讲解、读书笔记、演讲、辩论、模拟审判等形式多样的考核项目。这种考核方式将学生兴趣和特长与教学相结合,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大大提高了学习效果。

2019年,法学院通过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打破传统课堂教学的纯理论性和封闭性,通过这种教学模式,改变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现状,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真正把自身的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把学习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结合起来。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增强了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2020年,法学院将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文/段宗妍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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