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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法学院《宪法学》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 2020-01-07 浏览次数: 386

《宪法学》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宪法学是研究各种宪法现象的性质与存在形式的高度概括的知识体系,其内容的综合性是宪法学固有的特点。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注重概念、原则和法条的解读,以老师的讲授为主,教学方法呆板,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学生缺乏双向互动,很难适应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版的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为了进一步适用新时代对法学生培养的要求,皖西学院法学院《宪法学》课程从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实践环节、考核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更新教学内容,突出课程思政。宪法学与时政紧密结合,2018年宪法修正案,专节增设了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对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国家检察权的运行等书本并未涉及的内容展开重点讲述,切实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讲述宪法基本原则、国家基本制度等方面,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入。修订教学大纲、制定课程改革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对课程内容作进一步整合与梳理。

    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型师生互动模式。将传统教学模式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起来,翻转课堂,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加深了师生互动。利用超星“学习通”布置作业,发布通知,课堂选人,发布话题讨论等等,这样不仅学生上课可以与老师进行实时互动,课下也可以在平台进行答疑交流。

    改进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单一的讲授模式,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改满堂灌为教学互动,改严格的“师道尊严”为宽容平等的教学气氛,引导学生个性全面发展,而不是强制、企图替代,甚至限制他们的发展。开展案例研讨式、讨论式、提问式教学,课前预习内容会事先通过“学习通”发送通知,确保每位同学都接收到预习通知。上完一章节内容,在“学习通”布置课后习题,并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这样可以有效巩固学习的知识。定期举办师生交流会,反思教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优化考评机制,注重能力考核。在考核方式上,打破过去标准单一、分数至上的桎梏,从传统单一的期末理论考核逐步过渡到综合平时学习、实践能力、专业能力等多重要素的过程考核。成绩结构由原来两部分(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变为三部分(平时成绩20%+自选项目20%+期末成绩60%),弱化期末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增加自选项目,突出对学生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小论文、案例讲解、读书笔记、演讲、辩论、模拟选举等形式多样的考核项目。将学生兴趣和特长与教学相结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提高学习效果。


《宪法学》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培养了他们对于国家宪法的信仰,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与尊严。(文图/吴停停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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