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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改革的探索
发布时间: 2020-01-07 浏览次数: 387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以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等学科为基础,以刑事诉讼中理论和程序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传统的刑事诉讼法教学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学生之间缺乏双向互动,而且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所不足,很难适应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版的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为了进一步适用社会对法科学生培养的要求,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从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实践环节、考核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为继续深化“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促进法学一流专业建设,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学院邀请法律实务专家走进课堂,讲授实务技巧,破解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衔接不畅的难题。法律实务专家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的讲授,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使同学们对刑事诉讼程序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效果很好。

更新教学内容,突出课程思政。刑事诉讼法教材内容以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为根据,系统地叙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各个方面。为了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司法改革成果,教师对刑事诉讼法教学的内容作了及时调整与跟进。修订教学大纲、制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对教学内容作进一步的整合和疏理,将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最新刑事诉讼法内容增加到教学中去。


改进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及学以致用的能力,教师对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首先,开展案例分析式、讨论式、提问式教学。教师精选实践中发生的真实、典型的案例,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和安排案例研讨,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应用价值;召开学习研讨会,鼓励学生发现问题,同时教师针对当前热点前沿性问题,组织学生展开讨论,这种讨论式和提问式的教学方式既要求学生注重法律知识的全面积累和强化法律思维,更能激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其次,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将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和课后复习三个阶段作为整体有机结合,并将每个阶段的学生学习状况记录下来,作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实践环节,开展模拟审判教学。通过模拟审判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激发学生法律创新的热情,学生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亲身的法律体验,感悟到法律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优化考评机制,注重能力考核。在考核方式上,打破过去标准单一、分数至上的桎梏,从传统单一的期末理论考核逐步过渡到综合平时学习、实践能力、专业能力等多重要素的过程考核。成绩考核由传统两部分(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变更为三部分(平时成绩10%+自选项目30%+期末成绩60%),弱化期末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增加自选项目,突出对学生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小论文、案例解析、读书笔记、调研报告、问卷调查、模拟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考核项目。将学生兴趣和特长与教学相结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提高学习效果。


今后,法学院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模式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文图/台启珍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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