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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宪法学者、华东政法大学朱应平教授做客“政法周末大讲堂” 畅谈“新中国七十年宪法发展经验”
发布时间: 2019-10-14 浏览次数: 477

20191011日下午,应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知名宪法学者、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朱应平教授做客皖西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24期,以“新中国七十年宪法发展经验探索”为主题作报告。法学院师生、辅修法学(双学位)部分学生近300人聆听了报告,报告由法学院院长刘鑫教授主持。

报告中,朱应平从“新中国七十年发展阶段,宪法发展的成功经验,宪法发展有待继续解决的问题”三个方面对“新中国七十年宪法发展经验探索”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

朱应平认为,新中国七十年宪法发展取得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主要体现在:党中央在领导制定和修改宪法,推动宪法实施当中起到了核心作用,注重探索立宪和修宪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对宪法实施从漠视到重视和强调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探索出宪法实施的基本路径和方法。

朱应平教授详细分析了党中央领导核心作用的具体体现: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出台强化人大监督职责的文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党内法规和规划,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表彰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决定》等。朱教授结合宪法相关条文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

朱应平强调,注重探索立宪和修宪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科学性要求宪法内容要符合国情,符合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权利保护的立宪宗旨。民主性体现在内容、程序和主体三个方面,我国从1954年宪法制定开始,到1982年宪法的历年修改,都有征求意见的民主形式,充分保证宪法的民主性。

朱应平谈到,我国越来越重视宪法的宣传和教育,每一部宪法颁布之后,甚至在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就开始宣传草案的相关内容。2018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全国掀起了全民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我们党和国家也在不断探索宪法实施的基本路径和方法,比如设立“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进行宪法宣誓,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及关于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规定。

朱应平认为,我国宪法发展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修宪方面留下来的问题;我国宪法实施的形式过少,尚未建立真正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宪法解释制度、以及立法过程中确保宪法精神获得体现的有效制度,尚未建立真正有效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缺乏倒逼机制;其他实施宪法的行为违宪的情况时有发生。朱应平指出,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宪法未来期待采取的相关措施,首先要建立健全执政党组织依宪执政的体制和机制,其次要建立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相关体制和机制,最后落实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报告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理论联系实际。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师生就相关学术问题踊跃提问,朱教授耐心细致地给予解答,朱教授的讲解引起了在场老师和学生一致共鸣。他渊博的知识和幽默的语言给现场师生上了一堂有广度、有深度、有温度、高质量的思政课和法治教育课,让在场师生受益匪浅。

朱应平,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宪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港澳台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东方讲坛讲师、上海市司法局讲师团成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解中心调解委员、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法律顾问。上海市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上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成员。多年来,先后应邀给多个省、市和区县人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军队、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做专题报告和讲座。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等。出版过《论平等权宪法保护》、《行政信访若干问题研究》、《澳大利亚行政裁量司法审查研究》、《澳美司法审查原告资格比较研究》、《民生行政政策的适用与规制》等十部专著。参著20余部论著或教材。发表170余篇论文。/吴停停  /刘盖  审核/刘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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