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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法学院教师参加2019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培训
发布时间: 2019-07-26 浏览次数: 401

随着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和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财税法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4月,教育部发布了“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了“10+X”分类设置模式,财税法学被列入二类核心课程。为提升全国财税法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财税法学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举办2019年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培训活动。

2019716-22日研修班在云南大学开班。本次研修培训班由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财合税(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办,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财税法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和博士研究生150人左右参加了研修培训。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应用法学教研室主任唐自政,教师王雪参加了研修培训。

在为期7天的培训中,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叶姗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闫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治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分别围绕“财政法概论”、“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财政预算法”、“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开展示范课程培训。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财政部条法司综合处张爽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及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就“新时代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与路径”、“近期财税立法改革和改革若干重点问题”、“法治视野下的司法预算模式建构”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中的重难点问题”举办了多场专题讲座。另外在课程培训期间还邀请律师实务人员开展各具特色的律所沙龙,如大成财税法沙龙“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论与实务”、锦天城财税法沙龙“资本市场典型税法问题研讨”等。

此次培训有利于加深对财税法理论知识的系统理解,关注到财税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培训期间,法学院两位老师还与其他专家和同仁就一流法学专业建设等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文图/唐自政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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