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
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刑事法实务专家进课堂
发布时间: 2019-06-28 浏览次数: 386

当一个个冰冷的知识点被注入鲜活的案例后,他们便有了生命。为深化“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区”建设,促进法学一流(品牌)专业建设,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方式和方法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019621日下午,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徐朝律师走进课堂,为法学院2018级同学讲授了一堂以“判例视角下的犯罪成立条件”为主题的实务课程。

课堂上,徐朝以犯罪论体系的理论知识为切入点,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代表性的犯罪论体系和我国当前通行的犯罪论体系,并结合案例分析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判定问题,强调认定犯罪时不仅要从形式上还要从法益价值上综合考虑案情。

随后,徐朝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从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出发,结合个人真实的办案经历,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分析了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的必备要件、如何明确犯罪主体的概念范围、犯罪主观方面的两大因素等。徐朝指出,依法定罪量刑时同时也要思考我们所运用的法律条文是否真的合理。法律是灵活的,我们不能机械、呆板地去使用它。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热情很高,纷纷举手发言,徐朝耐心的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详细作答。最后,徐朝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并坦言道,“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他人的人生”。他鼓励同学们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多看多学多研究,保持对法学的热爱,对法律的坚守,对未来职业的情怀,要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承担起法律人的责任。

徐朝,法律硕士、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金亚太刑事辩护分所副主任。从业以来办理了多起较有影响的案件,如: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小偷偷出的厅官受贿案、全国特大聋哑人团伙盗窃案、全国首例回民黑社会案、合肥北城传销围攻警察案等。(文/朱雅娅 图/赵雨丝 审核/刘鑫)

 

Copyright © 2017 皖西学院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邮编:237012 电话:0564-330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