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党总支召开学生党员会议
发布时间: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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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政法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会议。第二党小组全体党员以及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储召红、学生支部书记张自伟出席会议。
储召红首先带领参会党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内容,然后就“大学生党员如何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要求:一是学好理论,提高素质,在思想政治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勤奋学习,掌握本领,在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在岗履职,尽心尽力,在工作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小事做起,管好内务,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储召红书记特别强调,党员要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党员都是党的形象代言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党的形象。
(文/金梦娜 图/汪云鹤 审/储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