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法院来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发布时间: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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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主审法官适时进行诉讼指引,引导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诉辩表达。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他商户于2014年7、8月间,认为市政工程修建位于商户门前的公交站台有碍做生意,多次阻挠站台施工人员施工。8月7日上午,当施工人员再次施工时,警察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对商户进行规劝,李某某仍煽动、阻挠施工,警察遂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李某某将警察王某手指咬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予以赔付人民币6万元。
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经过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次观摩庭审是法学专业2014级学生《专业导论》课的重要实践内容。通过观摩庭审,学生们切身感受了司法的庄严神圣和实际运行,近距离接触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领略了法律职业的风采,从而对法学专业建立初步的认知,增强专业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科学合理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