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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2009年春学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2-08-08 浏览次数: 279

为认真做好我系党员发展、转正工作,根据《皖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2009年秋学期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对本学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党员发展工作

(一)、发展对象

全系教职工、学生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计划

根据我系20092010年度发展计划,本学期06级发展对象不超过10人;07级发展对象不超过10人;08级发展对象不超过13人(各班在发展时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对党忠诚老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自愿申请入党,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

3、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文化课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前40%,毕业班可适当放宽 。

5、在发展的最近两学期不得有补考,且未受过处分;

6、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奖励;

7、须经团组织“推优”。

()、工作日程

11112前,党总支研究并上报发展计划。

21125前 各年级上报经过公示的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请登录组织部网站下载)。

31130   党总支讨论研究发展对象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公示

4121——1210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

51211——1220  准备发展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61221-12月29 各学生支部召开大会审批发展对象

二、党员转正工作

200911月中旬-20101月初,各学生支部对预备期已满且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学生预备党员,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并在党员的发展、转正中严格贯彻执行。

2、各党支部、党小组、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日程,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上报发展对象前要在班级公示。并提交纸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以年级为单位发送到zfxzms@wxc.edu.cn.

3、发展对象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并提供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4、认真组织群众座谈会,参加群众座谈会的班级同学至少8名,主持人和记录者要实事求是的做好座谈记录并写出考察材料。

5、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在充分了解发展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写出意见,填写时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填写。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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