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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2006年春学期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06-05-20 浏览次数: 396

为认真做好我系发展党员工作,根据《皖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对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发展对象

全系教职工及学生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且顺利结业的同学。

二、发展计划

    按照稳步推进、逐年增加、确保质量的原则,每班发展原则上不超过3人,一年级不发展。

三、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

党的号召,对党忠诚老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自愿申请入党,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

3、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文化课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前40%

5、在发展的最近两学期不得有补考,未受过处分;

6、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奖励;

7、须经团组织“推优”;

四、工作日程

1515  党总支研究发展计划

2531  各班级上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公示

362   支委会讨论研究发展对象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公示

463——66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

567——612  准备发展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6613——616 召开支部大会审批发展对象

7200661     召开支部大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五、要求

1、各党支部、党小组、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日程,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2、发展对象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并提供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3、认真组织群众座谈会,参加群众座谈会的班级同学至少8名,主持人和记录者要实事求是的做好座谈记录并写出考察材料。

4、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在充分了解发展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写出意见,填写时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填写。

 

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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